【1334】 史诗任务即将触发

废铁行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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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魔药会让受害者把艾淑乔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即使只是半夜将她吵醒,绝大多数“艾奴”都宁死也不愿意做。

    对了,“艾奴”是我一秒钟之前新创造的词汇,我觉得所有拜倒在艾淑乔脚下的爱情俘虏都应该有一个简明扼要的称呼,恰好“艾”和“爱”同音,所以使用“艾奴”最合适不过。

    其实艾米的某些粉丝粉丝用“艾奴”来形容也很恰当,因为这些死萝莉控不管艾米怎么忽视他们,辱骂他们,他们都甘之如饴,如果艾米用鞋子踩他们的脸,他们甚至会幸福得昏死过去。

    然而爱情魔药在设计过程中就是以艾淑乔为目标样本,这导致艾淑乔很快就会超过艾米的“万人迷”,成为“亿人迷”。

    全球有70亿人,保守一点的算,至少有30亿人是异性恋男人吧?看来没人阻止的话,艾淑乔很快就要上演超级玛丽苏的女性向小说《30亿人爱上我》了。

    对于已经成为“艾奴”的庄妮,我用歪理邪说试图+ 让她跟我亲密接触,进而试验我的信息素是否可以对抗爱情魔药,没想到庄妮在短暂的心理挣扎之后——“噗呜!”

    庄妮松松垮垮地将右手握成拳头,让食指和中指略微突出,然后猛然间对自己的腹部施以重击!

    吐血了啊!因为庄妮的胃十二指肠溃疡常年不愈,她自行研发了重击某穴位来口吐鲜血的恐怖招式,用来吓人真是百试百灵啊!

    发出听上去很痛苦的哀鸣之后,庄妮头一歪倒在了毯子上,似乎失去了意识,自然也不用遵奉我让她上`床来陪我睡的命令了。

    “哼,装死来逃避工作吗?别以为这种小伎俩就能骗得过我!你不上来的话,我下去找你了啊!”

    我一边威胁着一边在床上坐了起来,做出下地的准备动作,庄妮却仍然一动不动地趴在毯子上,我在黑暗中眯着眼睛仔细观察,看见她嘴角挂着一丝鲜血,脸色惨白,装死装得还挺像。

    “喂,别以为死了我就会放过你!”我站到毯子边沿上,用穿着运动袜的脚踢了踢庄妮的小腿,结果她还是没反应,“你再不动弹,我就趁热来一发了啊!”

    被自己最讨厌的男性碰到,庄妮仍然紧闭着双眼,演技真好。

    因为庄妮是不穿丝袜会死星人,而且必须是黑丝袜,所以我刚才踢它的时候,感受到了在少女小腿外面的丝袜传来滑`腻柔和的触感,于是脸孔有些发热。

    怎么搞的?还没有用自己的信息素影响庄妮,却先一步被庄妮的信息素给影响了吗?

    《城市猎人》里面有一段话我记忆很深刻,那就是“男女生活在一起会自然而然地相互吸引”。

    从生物化学的角度来看,果然还是信息素在起作用啊!看来中国古人要求“孤男寡女不可共处一室”还是有些道理的。

    我伸手握`住了庄妮的脚踝。

    她居然连颤抖都没有颤抖一下。

    黑色丝袜包着柔嫩的大腿,在连身裙的极深阴影之中,飘来了某种暧`昧、甚至妖艳的气息。

    “庄妮,你蛮拼的啊!你再继续装死,我可要掀你裙子了!”

    我一边这样威胁,一边真的抓住庄妮的裙边向上翻,我将裙子翻到走光边缘之时故意停了一下,可是庄妮还没有反应。

    “比谁胆子大是吗?你以为我永远都是那么心慈手软?”

    把心一横,我猛地将庄妮的裙子掀了起来,哪怕是在黑暗当中,那雪白的肌肤和不符合学生身份的性感内`衣裤,也不能不深深地印入我的脑海。

    “还不动……难道庄妮真的昏过去了?”

    我讪讪地把庄妮的裙子拉回了原位——不会反抗可太无趣了!

    突然想起来庄妮晚上貌似没有吃饭,因为她被命令要喂我吃饭,心情极度不爽,又把那些咖哩饭形容是大便,以至于自己一点都没吃。

    今天经历了这么多事,又猛击自己的腹部诱发吐血,看来庄妮这是弄假成真,真的把自己弄晕过去了啊!

    不知道现在潜艇到底沉入了多深的海底,总之衣衫单薄的我感到有些寒冷。

    非常自然地,我并排躺到了庄妮的身边(铺在地板上的毯子面积不小),然后紧贴着她的身体,从后面抱住了她。

    说实话,我真的有些累了。

    忽略其他的事,只是今天在关塔那摩监狱的血腥屠戮,就已经让我疲乏至极。

    《城市猎人》里面说过:“每个从战场回来的男人都需要女人。”我心中的某个部分的确在渴求女性的安慰。

    尤其在和舒哲发生那件事以后,我抱住庄妮就有了一种“证明”的意味在里面,我想证明自己并不是跟彭透斯一样的基佬。

    抱住庄妮5、6秒之后,我的核弹菇蓬勃`起来,如果庄妮现在是醒着的,那么她会恼怒地发现有什么东西顶着自己的屁股。

    我却没有做进一步的举动,就像前面说过的那样,我今天累了。

    对女性有反应证明我还是异性恋的一份子,据我所知,彭透斯对女性是毫无反应的,纯基佬就是那么任性。

    就算是ox舒哲的时候,我也是把舒哲想象成班长,才能成功竖起发射架的,我被班长斥责“只想和她做那种事”倒也不是十分冤枉。

    抱着庄妮一起睡的第二个原因,当然就是要让她尽量多地接触我的信息素,好检验出爱情魔药是否可以被破解。

    如果曹公公在场,一定会建议说:“师傅,有便宜不占多吃亏啊!您的任务是拯救世界,为了拯救世界,无论怎么对待庄妮都不过分吧?干脆不要用信息素,直接用某种富含养分的活性dna……”

    信息素没有效果的话,我应该会尝试其他手段,不过趁着庄妮昏迷而往她嘴里乱灌东西的话,有可能激发她的强烈反弹,就算破解了爱情魔药估计她也不会再跟我合作。

    “师傅英明!毕竟容易被庄妮给咬掉……”

    我苦笑着将曹公公的猥琐形象甩出脑海,继续抱着庄妮,如同抱着抱枕一样。

    抱枕能让我安心,现在我需要安心。

    希望这样抱着度过一`夜之后,我的信息素就能对庄妮起到一些作用,而不必动用我的其他体液储备。

    如果能用信息素拯救世界,那么我只需要制造很多汗湿的臭袜子,见到一个“艾奴”就塞进他的嘴巴里,然后就唤醒了一个迷途的灵魂。

    如果信息素不行,需要用我的血液来救人,那么我就要麻烦许多。

    如果连血液都不行,必须要十滴鲜血才能兑换一滴的那种东西,我可就倒了大霉,分分钟就要撸成药渣(暂时不去想象我挥精救人的场景,那画面太美我不敢看)。

    更有甚者,以上手段都不行,我必须和艾奴们发生性关系才能让ta们幡然悔悟,那么我的征途就任重道远了。

    艹遍全地球的男人和女同性恋!就可以让爱情魔药失灵了!加油干啊!首先从庄妮开始!任务完成度姑且记成1/3000000000好了!

    说起来,庄妮身体瘦弱,很方便就可以把她抱在怀里,也不会觉得自己的胳膊被压得酸麻。除了她的长头发总让我想打喷嚏,以及胸部太平不趁手以外,也没有什么太大的缺点。

    没错,我的确没管住自己的手,接触了那贫瘠的禁忌之地,不过也不能怪我,《城市猎人》里面说过:“年轻男女抱在一起的时候,男人会很自然地想摸女人的胸部。”

    也许会有人对我如此熟悉《城市猎人》感到奇怪,毕竟那是跟《龙珠》同一个时代的漫画,而且知名度远远不及《龙珠》,我之前很少引用《城市猎人》里面的话,为什么今天却如同井喷一样大量引用?其中隐含的天大秘密就是——其实那些话都是我瞎掰的!

    考据党们不要去查《城市猎人》了,耽误了你们的时间本来应该说句对不起,但是我转念一想——既然有时间当考据党,时间对于你们来说应该根本就不珍贵吧?

    “摸一个昏睡不醒的女孩时,千万不要动作太大。”——《城市猎人》“为了拯救世界,鬼畜也是可以被允许的。”——《城市猎人》“十里行房者病,百里行房者死。”——《城市猎人》“小平是个好同志。”——《城市猎人》“我连半价薯片都不舍得买,都是你们不订阅正版的错!”——《城市猎人》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城市猎人》背上了我所有的黑锅,把我抱着庄妮的行为正当化,纯洁化,史诗化,我也心安理得地进入了梦乡。

    柔软、散发着幽香的抱枕实在是人生的一大享受,但是我心头仍然有一丛阴影覆盖,不光是艾淑乔“用爱征服世界”的邪恶计划,更因为直至现在我还不清楚班长和小芹的踪迹。

    虽然往好的方面想,克林格跟她们一样在莱格赛650飞机上面,艾淑乔去跟克林格会和的时候,说不定就是我重新见到她们的时候。

    软玉在怀,酣然入梦,我在梦中回忆起了自己是如何跟小芹和班长分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