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章 赶死队

江南一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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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章 赶死队

    阴云密布,战鼓震天。

    三国联军终于对堡宁城发起了进攻,敌军从四方八面而来,一波接一波,犹如那蚂蚁爬向方糖,密密麻麻,黑压压的一大片,那喊杀声,真是如来自地狱的呖叫,听得你想要撞墙。

    与城下敌军相比,堡宁城上的显然要安静得多。胡忧接管城守之后,马上对守军做了重新的布置。

    城上每五十步派男子三十人,成年女子二十人,老小十人,共计五十步六十人。城下守楼士卒,一步一人,计二十步二十人。

    这是胡忧标准配置,发下不死鸟令,全城总动员之后,胡忧手上的人马,已经不是五万,而是三十万。除了五万实在不能上战场的城民外,胡忧把所有的人,全都混编入部队之中,集全城之力来死守堡宁城。

    大敌当前,胡忧是管不了那么多了。所有能用的人,全都用上,就连那五万不能上战场的人,他都没有放过,煮饭之类的杂活,他们还是可以干的。

    一开始,周林拿胡忧的军令去征调民夫的时候,还以为会受到百姓的谩骂,可是当他喧布了胡忧的命令之后,却很意外的发现,城中的老百姓非但没有谩骂,反而很积极的要求加入,有很多人甚至要求直接去一线地方防守。

    周林永远也不能忘记,当他说胡忧那句‘城在人在,城破人亡’的时候,老百姓的反应是多么的热烈。他们在那一刻,甚至忘记了马上将要到来的战火,他们居然在忘情的欢呼。

    胡忧、吴学问和城守杜长惟此时正在南城墙头上,这里是敌人进攻的重点。桂林帝国的军力果然不俗,只开始进攻不过短短二十分钟,他们就已经填平了堡宁城的护城河,足见他们战力之强大。

    看着桂林军头上那‘陈’字大旗在中军处随风飘扬,胡忧狠狠的吐了口唾沫,要不是城里三十五万军民都看着他,视他在主心骨。他真的很想像干掉陈常利那样,单人拿弓,冲进敌营,把那个陈梦洁给干掉。抱仇,抱你奶奶个爪

    箭雨和石块,疯狂的从城头上砸下,又一次把林桂军的攻势给打下去。这些有百姓硬是要得,一个个如猛虎一般,不但不怕死,还大方得很。因为城上的石块不够,很多人是拆了自己家的房子,带着板砖来的。

    箭雨稍停,林桂兵又上来了。陈梦洁也不知道给他们吃了什么药,居然一个个都跟不是爹妈生的一样,都那么玩命。有些明明都已经中箭了,还不肯退下去,硬要往上冲。难道第一个冲上城头的,可以一睡陈皇后?

    胡忧虽然在心里暗骂陈梦洁,但是他一点都不敢小看陈梦洁这个女人。她把十万部队分成了五组,每组两万人,轮留往上攻。打退一组又上一组,每分每秒,都保持着强大的战力。让人心生不能战胜之念头。

    胡忧异常冷静的一条条下着针对性的命令,城中三十万军民,有十二万被他调到了南城。往城外看是黑压压的林桂军,往城里看,也同样是黑压压的堡宁城军民。只不同的是,林桂拿着制式的军械,而城内的堡宁城军民,拿着乱七八糟,五花八门的东西,板砖,沙土,碎石,门板,什么都有。有些人甚至抱着馒头在人群挤,哦,他们是送餐小队。

    旋日,西门雪几个有作战经验的,全都被胡忧分派到各处城门,指挥军民抗敌。此时站在胡忧身后的,是几个堡宁城的中级将领,他们现在,暂时充当胡忧的传令兵。

    突然城内传来了嘈杂的人声,声音伴随着惊叫和呼喊,还有小孩子的哭声。城头上的士兵,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个个都有些分心的转头往城内看。

    胡忧大声的喝道:“专心对敌,不许回头”就这么分心的瞬间,林桂兵已经攻到城下了。

    新兵就是新兵,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虽然胡忧已经下令不许回头,但是有不少的士兵会在防守的间隙偷偷转头,去寻找声间的来源。那些来自背后的哭叫,让他们不安呀。

    “怎么回事?”胡忧怒问着堡宁城的军官。

    一个低级军官回道:“回少帅,是城西失火了。”

    胡忧拿出一支令箭,拍在那低级军官的手上,下令道:“失火救火,谁要是再发出一点声音,按扰乱军心论罪,到地处决”

    乱世用重典,平时尖叫几声,并不会有什么问题,可是这个时候乱叫,就会把好不容易才移住的局势给丢掉。这些守城的可都是些初经战火的新兵。这打顺了还好,一有不顺,马上就得出乱子。胡忧不允许有任何的不安因素出现。杀几个人,救几十万人,这个选择题不是很难做。

    那低级军官被胡忧的狠辣吓了一跳,不过他还是依令而去。他也知道,胡忧此时的做法是对的,只是他下不了这样的命令而已。自己人也同样杀,果然是少帅。

    似乎觉得两万人攻城强度不够,陈梦洁改变了战法,把人数增加到三万一组。别看只是增加了一万,城防的压力,马上就大了起来

    那些拿着盾牌的、弓箭的、刀斧的家伙,推着檑木车、云梯、霹雳车等攻城器,通通的往上扑。一块块的大石头直往城头飞,就这么半天的功夫,南城头已经多处被砸开了。要不是老百姓冒着箭雨拼死修补,这南城早被攻破了。

    战鼓再响,近百辆晃晃悠悠的楼车缓慢的向城头移过来。这些楼车全都由木头和铁板组成,车下有几十个轮子,高十二,三米,下面由士兵推进往前走。

    别看这些东西笨重,威力可不小。一但让他们推到适合的地方,那些弓箭兵就会快速的爬上楼车平台,以居高临下之势,或用利箭射杀城头上的守军,或是用火箭射入城中,引发城里大火。

    想到那样的后果,胡忧的头皮都发麻了。他是最喜欢利用这些巧器的人,什么霹雳车,连环弩他都喜欢得不行。可是他绝对不喜欢,别人把这些东西,用到他的头上。你说周官放火也好,说他不讲理也行,反正他就是这么一个能占便宜,不能吃亏的主。

    这些楼车如一根根刺,扎着胡忧的心头,如一块块石头一样,让他喘不过气来。他可以想像得出,一但让这些楼车进入预定的位子,那么对于堡宁城意味着什么。

    城破?

    不,胡忧绝不接受一日破城的侮辱,哪怕他曾经让红巾军尝过这种侮辱。哪怕这堡宁城防比之浪天城要差上太多。

    “组织赶死队,老子要毁掉那些楼车。”胡忧咬牙切齿的叫道。此时他的眼中,只有战火,只有鲜血,没有其他。

    “我去。”黄金凤的声音在胡忧的身后响起。因为担心胡忧的安全,她和哲别一直守在胡忧的身后。拿着双刀的她,此时就像一个女战神。

    胡忧看了黄金凤一眼,一抖手中霸王枪说道:“我亲自去。”

    “不行”黄金凤不同意道:“你是主帅,不能轻易冒险”

    胡忧两眼血红的冷哼道:“老子没有躲在女人身后的习惯。吴学问,由你指挥战斗。”

    胡忧把手中的霸王枪一举,对士兵叫道:“不怕死的弟兄跟我来,让林桂人尝尝我们的利害”

    “杀,杀,杀。”

    胡忧的话间刚落,士兵从者如云,在这样的气氛之下,人们的脑子里往往已经忘记了恐惧。他们的血在烧,不是喷向别人,就是喷向自己。想冷却,死都不可能。

    ‘轰轰轰’

    紧闭的城门哄然打开,胡忧手握霸王枪,一马当先冲出城门。黄金凤手握双刀,紧紧的跟在他的身边。而武力并不高的哲别,也护在了胡忧的身后。胡忧本不让她们跟着,但是她们跟本不听,情况紧急,胡忧也拿她们没有办法。

    对于这两个红颜的誓死跟随,胡忧还是很感动的。为了不让她们受到伤害,胡忧暗中给风吟几个打手势,让她们注意保护黄金凤和哲别。

    五千战士冲出城门,见人便杀,毫没半点情面可讲。在此之前,两边人马并不认识,甚至从未见过,但是现在,他们却视对方如杀父仇人一般,恨不得把对方碎尸万段。

    林桂人显然没有想到城门会突然打开,还冲出这批杀神,队伍顿时出现了混乱。不过他们毕竟是职业士兵,在中军的战鼓声指挥之下,很快就重新稳定住了站角,虎狼一般,向胡忧这五千赶死队扑了上来。双方都已经是杀红了眼的主,死亡对他们来说,已经再没有什么意义。只有杀戮,才是他们要做的。

    胡忧是全军的箭头,他锁定了那些楼车的位子,在楼车与自己之间,拉出一条直线,手中霸王枪上下翻飞,抖出朵朵炫目的枪花。每一朵枪花,必定暴出更迷人的血花。

    黄金凤双刀在手,如影随形的紧跟胡忧,凡有躲开胡忧霸王枪之人,她必定让他尝试双刀的厉害。二人配合,犹如来自地狱的杀神,专收人间之性命。

    哲别手握连弩,跟于胡忧的身后,专选那些看上去有可能对胡忧够成威胁的人下手。她的箭法是百步穿杨,弩箭的准头也同样不差,很多林桂人还没有弄白明是什么回事,就已经倒在了哲别的弩箭之下。

    如果说哲别的弩箭发射太快,很多林桂士兵,都是直到中箭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话,那么遇上暗夜四影的林桂兵,就是到死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了。

    暗夜四影的眼中只有胡忧,虽然她们按胡忧的命令,分出一些注意力,去看黄金凤和哲别,但是她们的大部分精力,还是放在胡忧的身上。

    她们不在呼自己能杀多少林桂人,她们只关心胡忧会不会受伤。如果有人注意胡忧身边情况的话,那么他们就会发现,很多砍向胡忧的刀子,或是射向他的冷箭,在近胡忧身的时候,会莫名其妙的被挡下来,跟本伤不到胡忧的身体。而有些士兵,明明有机会砍到胡忧,一刀下去,自己却莫名其妙的死掉了。

    这些都是暗夜四影所做的事。虽然为了护着胡忧,她们都不同程度的受了伤,但是对此,她们并不在呼。

    林桂中军显然已经注意到了胡忧这五千冲出堡宁城的人,战鼓不断的响起,四面八方的林桂士兵,接到号令,如潮水般涌向胡忧这五千人,上面的命令,是干掉他们。

    胡忧的勇猛,击起了城上军民的热血,他们也犹如疯狂了一般,把箭雨和板砖大量的砸向林桂人。在这一刻,没有人能保持清醒,谁又愿清醒呢。

    目标一近一近的靠近,但是前进的路,却变得越来越难。地上已经躺满了林桂士兵,但是他们的人,依然很多。他们前仆后继,他们如癫如狂。

    霸王枪发出淡淡的黄芒,从一个身体抽出来,又扎入另一个身体。红色的枪樱更红了,枪头之上,却没有带一丝血渍。终于,第一辆楼车被成功的点燃。被泼上火油的楼车,火苗一下窜上十几米高,烟花一般,非常的壮观。

    可惜胡忧没有功夫去欣赏他的杰作,从城门进攻到之里,让他的精神力大量的消耗,他的手都已经失去了知觉,重重的如灌了铅一样,都快抬不起来了。

    但是胡忧知道,现在还不能停,还有更多的楼车还没有毁掉。毅力,精神力没有了不要紧,毅力不能消失了。

    强忍着阵阵头痛,胡忧又把霸王枪送进了一个林桂人的体内。那是一个林桂军的千夫长,他本以为他可以杀掉胡忧的。他的刀都已经粘到了胡忧那被血湿透了的军服。可惜他只差了一点点,就错过了荣华富贵,同时丢掉了自己的性命。

    浓烟滚滚,越来越多的楼车在风中燃烧着,那燃塌的楼车,拖着几十米长的火舌,轰然砸下。把下面的士兵,砸成肉泥。

    “小心。”黄金凤一个错身,用肩头把胡忧给顶开,让他躲过了一根从十几米高砸下了的带火木条。可是纷飞的火星,却烧着了她的秀发。

    胡忧心痛的一声怒吼,想都不想,直接用手去抓黄金凤燃烧着的头发。阵阵的灼热传来,胡忧并没有知觉,把火抓灭了,他的手都快烤熟了。

    “你这个傻子。”黄金凤的眼泪都下来了,心痛的骂了胡忧一句。

    胡忧挡开一支冷箭,嘿嘿的笑道:“要是看着老婆变光头,那才是傻子呢。”

    黄金凤扑哧一笑,让这充满了血腥的战场,多出了一分柔情。那满地焦土,满布焦尸情景,似乎也不那么刺眼了。

    号角和战鼓声摇天撼地,围在胡忧身前的林桂军突然如潮水般的散开,胡忧知道,并不是他们把林桂杀怕了,而是林桂人终于忍不住要出动精锐了。

    “大家小心。”胡忧低喝了一声,是在提醒黄金凤和哲别,同时也提醒暗夜四影。胡忧知道,暗夜四影为保护他,全都已经受了伤。但是现在,已经顾不得那么许多了。

    再次冲上来的林桂人,如胡忧料想中的一样,比之前那些士兵,强了很多。一枪劈开两个飞扑而的士兵,胡忧退了一大步。全身上下,一阵阵的发虚。他已经不知道这是第几个倒在他枪下的人,他只知道,这不是最后一个。

    百辆楼车,已经有七成被点燃,火光把天地都烧成了一片红。火和太阳都代表着光明,可是这里却只有血,没有光明。

    战情惨烈得已经到了极点,但是却并没有到终点。有人类的地方,就必然有战争,这已经是历史的定律,没有人可以改变。因为这个世界,你不杀人,人要杀你。

    忽的一枪刺着,带起的枪风,尖啸刺耳,有如鬼嚎,胡忧格枪一挡,‘咣’的一声,两枪一沾,马上各自分开。

    “不死鸟果然有些手段。”一个好听的女声,在胡忧的耳边响起。

    胡忧寻声望去,只见一个身披宝甲的女人,手握银枪,站在他的面前不远处。

    胡忧在心里暗暗叫苦,刚才那一枪,无论是速度,还是角度都无懈可击,他知道眼前这个女人,是一个高手。

    “这位姑娘,我们认识吗?”胡忧装傻充愣,借林桂士兵没有攻上来之际,赶紧回气。那些林桂士兵真是太不要命了,杀了快一个小时,他才第一次得到喘息的机会。

    女人冷哼一声道:“烧了你的骨头,我认识你的灰。”

    胡忧一脸惊讶道:“没有那么大的罪吧。难道我与你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这是胡忧说顺嘴的话,他可不管眼前这人是男是女,就那么说。他的目的是借机休息,不是考试,用不着那么认真。

    女人似乎没有查觉到胡忧的目的,又或者她跟本不在呼:“那到没有,你要是能做到这两点,我感谢你还来不急呢。千不该,万不该,你不应该杀死我唯一的弟弟。”

    胡忧脸色一变,脱口而出道:“你是桂林帝国陈梦洁皇后”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