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0章 迁都之想

江南一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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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中有了定计,胡忧的心情也好了很多。有时候偶尔想来,也觉得挺可笑的,自己一个 在以前那个世界,老是被城管追得满街跑的人,到了这里,居然能混到可以左右一国之主由谁来当的程度。

    这说明什么问题,说明一个人,只要敢想敢做,再加上不间断的努力,和不怕流血牺牲的决心,那就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

    宁南太远,此时也无法抽身过去,胡忧只能压下对欧阳寒冰两姐妹的担心,把精力全都放在曼陀罗帝国这边。

    让艾薇儿来当女王,这话与红叶说时,似乎很轻松的样子,不过真正做起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虽然这个世界,男女是相对平等的,但是多多少少,还是有一定的差别。而且艾薇儿的年纪,确实也太小了一点,虽说十二岁已经可以算成年,但是那也是理论上的成年而已。

    这里的成年,是指可以婚配的意思。而嫁人和当一国之主,可不是一样的。嫁人只要是女人,就可以办到,说得难听一点,不过是两腿一张的事,而做女王,却并不简单,不但要有头脑,还要有手段。

    相比起阿西梅和卡西利亚,艾薇儿无论是资历还是名气上,都要小很多,加上她并没有多少与各大臣打交道的经验,简直可以说是除了有一个加图索儿女的身份之外,她是什么也没有。要把她顶上皇位的难度,远远要比当时 顶加图索上皇位的难度大上太多。

    而且还有一点,谁都知道,十二岁的艾薇儿,跟本没有什么主政的能力,她一但上位,皇权旁落的可能性更大,这也意味着,胡忧到时候要面临很多保皇派的反对。而就算不是保皇派的那些人,也不见得就会支持胡忧,他们也有他们的着想,他们恐怕也不愿看到,一个完全让胡忧掌控的皇帝出现吧。

    胡忧放下手里的资料,托着下巴,两眼深邃的看着窗外的天空。不错,前面的阻力很大,但是冲破阻力所得到的成果,绝对让人迷醉。渐渐的,胡忧的眼前,浮现出了曹操,吕不韦等人的形像,权倾朝野这个词,听起来,真是太美妙了如果有一天,能把这个词放在自己的身上,那不是更妙吗?

    让想让艾薇儿上位,就必须到帝都这个权力中心去。帝都龙城这个地方,胡忧已经去过很多次,已经不陌生了。不过这一次去,与以往的每一次,都不一样,他得做更多的准备才行。

    首先第一个准备,就是怎么去,带谁去的问题。现在曼陀罗帝国的流言,对胡忧是不利的。虽然没有多少人会在心里真正相信,是胡忧因为一些皮毛小事,而干掉加图索。但是打算用这个流言来说事的人,肯定不会少,能做上大官的,没有一个不是老奸巨猾的人,胡忧不能不防着这一手。

    为了不让更多的人反感,这一次去帝都,胡忧不能带太多人去,弄个几万部队去,那太高调了,不但不利于与于各方面人物的沟通,还会引起各大势力的警觉。你胡忧带几万人来帝都,想干什么,打仗吗?

    带太少也不行,虽然在帝都,还有冷雨夜的两万皇陵禁卫军和红方正,黄初春控制的皇家骑兵团,以及西门家的力量,也可以动用,但是这些人马,都不方便直接参与夺位之争,再说以胡忧现在的身份,只带几百人算什么事,面子上也不好看呀。

    思路回转,胡忧想到了秦明那五百人。在这一点上,胡忧有些佩服秦明的超前意识,自己一个早就知道有特种部队的人,在这方面居然落后了秦明。

    “看来也是时候组建一支特种部队了,虽然时间紧了一些,不过成形个雏形还是可以的。人数嘛,就定在三千好了。不多不少,即不会让各方面的人反感,也不会丢了面子。”

    胡忧喃喃自语的做了决定。以亲卫营的一千人马为基本,再扩进两千人,不算是太难办到的事。名字不用改,还叫亲卫营,至于训练方面,不死鸟军团的训练一向都是按特种部队的教材练的,虽然这些东西,都只不过是胡忧从电视上看来的,但是效果并不差。

    “再弄点专业的装备吧,一会用找微微和鲁游商量看看,短期之内,打点什么飞针,飞抓,小匕首之类的东西,应该难不住他们。”

    胡忧边想着,边把一些要点给记在纸上。好记性不如烂笔头,都记下来,省得忘记了。

    经过十天的准备,胡忧带人上路,前往帝都。这一次陪胡忧一起去龙城的人,分别是红叶,黄金凤,黄圣衣,吴学问,哲别,暗夜四影里的风吟,花颂等人。

    朱大能,候三,哈里森,陈大力等一众大将,胡忧一个也没有带上,浪天都的情况,因为胡忧的招驱虎吞狼之计,把南荣放回去,致使异族新旧两个祭祀发生内斗,获得了短时间的平稳。但是这个平稳能有多久,就算是胡忧都不能肯定,必须得做提防才行。

    至于旋日四侍女,胡忧这一次也同样没有带在身边。大田城一战,她们姐妹训练出来的民兵,让胡忧非常的满意。现在从大田城带回来的八万部队,已经按胡忧战前所承诺的那样,全部编入了候三的特种团。胡忧把旋日她们留在浪天,是让她们招第二批民兵部队,以备将来之需。

    其实按说留下红叶在浪天,是最好的选择。红叶不但对胡忧忠心耿耿,痴情一片,在军事上和民间也都有很高的声望,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有她在浪天看着,胡忧可以安心很多。

    可是胡忧也不能老是把浪天这个重担压在红叶的身上,红叶毕竟是女人,也是需要人疼的,不能老拿来当一个将领用。当然,这次带红叶去浪天,胡忧还有一个打算,就是要防着红方正这个事实上的岳父大人。

    红方正是一个对皇室很忠心的人,上一次让加图索上位,是对皇室最好的选择,所以红方正也支持了那个决定。但是这次让艾薇儿上位,红方正就不一定会同意了。实在不行,有红叶劝着,多少要好一些。带上黄圣衣,也是这个道理。黄圣衣的老爹黄初春,也不是省油的灯,胡忧必须提防。

    也许有人会说,胡忧想得太多了,不过你只要想想,皇帝夺嫡,连六亲都可以不认,也就不会觉得胡忧这么做是多余的。至于利用人家女儿亲情的问题嘛,成大事不拘小节。动之以情,总要比动之以兵要好不是?

    翻山越岭,餐风露宿,胡忧终于带着红叶,吴学问和三千士兵,来到了帝都龙城地。扩充之后的亲卫营,胡忧交给了哲别统领。这个胡忧人生之中的第一个亲卫,在几年的战争血火之中,得到了快速的成长,现在已经成为胡忧身边不可获缺的一个女将。

    值得一提的是,哲别终于在胡忧的劝说之下,改换了女装。虽然胡忧身边亲近的人,都早已经知道哲别是女儿身,但是看到女装的哲别,还是让不少人瞪大了眼睛。

    清纯,英气,爽朗,漂亮而又干练,很难想像,女装的哲别,居然能同时给人多种的感觉。也只有哲别那种非一般人的成长经历,才能拥有这样的特质。

    胡忧率不死鸟军团抗击异族人的事,早已经传遍了正个天风大陆,虽然现在流传着对胡忧不太有利的流言,但是入城之时,胡忧还是受到了守关将领和帝都百姓的热烈欢迎。尤其是百姓那里,他们可不会去关心,谁杀了皇帝,谁能坐上皇位之事,那对他们来说,太过遥远,他们管不着。他们只知道,是胡忧顶住了异族人的进攻,使得他们不用经历战争的涂炭。

    别以为老百姓傻,老百姓可不傻,他们知道谁对他们好,谁对他们不好。谁在真正的做事,而谁在吸他们的血。

    “哇,胡忧,你看,那就是我跟你说过的帝都大剧场。小时候我可是经常在那里看戏的哟”红叶小女孩一般的雀跃着。这一次,胡忧什么军权军务都没有给她,她是无官一身轻,加上身边又有胡忧陪着,真是开心得不行。

    胡忧笑道:“看样子还真不错,改天我们找个时间,进去看场戏,顺便看看你童年玩乐的地方,是个什么样子的。”

    红叶高兴道:“这可是你说的哟,可不许说了不算。到时候由我领路,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们可以不用钱就能进去的”

    “这也行?”胡忧问道。几个小钱对现在的胡忧来说,已经算不得什么事了。不过看红叶那么高兴的样子,他当然要配合一起啦。

    红叶得意道:“当然了,这帝都大剧场有一个通道,平时没有人看着的,我们只要从那里溜进去,就可以白看戏。这可是我和玉风共同发现的呢啊,糟了,我们约定过,不许告诉别人的,要是让玉风知道,肯定骂死我了”

    看红叶一脸怕怕的样子,胡忧不由好笑的揽过她,捏着她的鼻子道:“傻瓜,我又不是别人,玉风怎么会怪你呢。”

    红叶想想,咯咯笑道:“你说的也是哟,玉风肯定不会怪我的,嘻嘻。对了,这一次玉风会不会回帝都?”

    胡忧点头道:“当然会,按帝国的法令,加图索的葬礼,玉凤是肯定会参加的。这会说不定,她已经快到了呢。”

    胡忧和红叶聊着天,突然发现黄金凤在那里底头沉思着什么,不由奇怪的问道:“金凤,你怎么了,入城之后,就一直不说话的,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黄金凤摇摇头道:“没有,我是在想,用什么办法,可以把帝都这些大商家,拉到我们浪天去。”

    胡忧顺着黄金凤的目光看过去,也看到了她口中的商家,不过却没有看出来,那些人是做什么生意的。

    黄圣衣从小就在帝都长大,只瞟了一眼,就告诉胡忧道:“那些人都是做高档用品的。比如什么象牙做的牙签,黄金做的马蹬,还有各类金丝布匹等东西。他们卖的东西,随便一样,就够普通的百姓干半辈子的”

    黄圣衣到浪天之后,经常帮着黄金凤去处理商务方面的事,对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也有了一个全面的认识。以前在帝都的时候,她可不知道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

    胡忧听着摇摇头道:“原来是卖奢侈品的,这些人到我浪天有何用。华而不实,还不如布衣布鞋来得有用。”胡忧是江湖出生,生长在社会的最底层,现在虽然已经发了迹,但是在某些方面上,他还是有些小家子气的。在他看来,这些烧钱的东西,跟本没有多大的意义。

    黄金凤道:“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这些人引领的是当今的潮流。不错,浪天现在是需要米粮油面,但是不是每一个人,都需要为吃穿发愁的。

    比如那些已经进入浪天的大家族,他们的子弟,就需要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每年经富家子,官家小姐夫人流到他们手上的,绝对是天文数字。如果能把这些人拉到浪天,那么用不了多久,咱们就可以再建第五卫城了。”

    “嗯?”胡忧的眼睛一下亮起来,建立第五座卫城的事,胡忧已经提上了议程,那是一个比现在已经建成的四大卫城都要庞大的计划。

    与之前的四个卫城军事和商业相互兼顾不同,第五卫城,是一个军事要塞的设计,将布防不死鸟军团最新式的武器装备和最强大的师团,一但建成,就可以对浪天形成绝对防护,无论是异族还是其他的敌人,没有超过守军十倍以上的兵力,绝对不能攻进去。

    不过在资金方面,还有很大的缺口,他正在为这事苦恼呢,黄金凤这话,一下就让他心动起来,一把拉过她的手,急急的问道:“那你有没有想到办法?”

    黄金凤有些泄气的摇摇头道:“还没有。这些商家的最主要客源,是各大官家的小姐,夫人,公子和本国或外国的皇室成员,这些人都是不太可能离开帝都的,所以想让这些商家去咱们浪天,那是没有什么可能的。除非……”

    黄金凤说到这里,停了下来。后面的那个条件,实行起来要更家的不可能,她也不敢说

    “除非把帝都搬到浪天去。”黄圣衣没心没肺的叫了一句。相比是黄金凤的小富家碧玉出生,黄圣衣的出生要高出太多。她老爹黄初春在帝都,几乎已经可以称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还真没有什么话是她不敢说的。

    “迁都吗?”胡忧心神巨震,沉思了起来。要是能本国都迁到浪天去,那对他对不死鸟军团来说,可是非常有利的事。不但可以一举打破帝都已经形成的利益链,还可以让胡忧更容易的控制皇家的动向。

    浪天本就是千年古都,有做为帝都的一切条件,事实也早已经证明,浪天在所以的条件上,都要超过龙城。可是真的有可能把帝都迁到浪天去吗?

    迁都可是一个巨大的工程,当年曼陀罗帝国开国皇帝里杰卡尔德,不顾众人的反对,一意孤行放弃浪天而选择龙城为都,前后历经了近十来的时间,才始得龙城稍具规模,之后更是年年大兴土木,江南一带的壮丁,七成以上都被投入龙城的建造,一直到这几年,连年天灾,帝国财力出现巨大的亏空,都没有停止工程,才有了现在的规模。

    由此可见,建造一个都城,需要花多少的人力物力财力。浪天的基础虽然要比龙城好上很多,但是当年里杰卡尔德攻进浪天之时,对浪天造成了巨大的破坏,不但烧毁了紫荆花王朝千年的皇宫,还荼毒了那些的文明,使浪天一度从天风大陆第一大城,破落到二流城市的地步,直到四十几年过去,浪天才慢慢的恢复过来。就这还是不死鸟军团进驻之后,才得以加速恢复的。

    想要重新把浪天打造成都城,那又是一个巨大的工程,以现在的态势,似乎并不适合弄这样的事吧。

    胡忧在心里摇摇头,这个设想,太不切实际了。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虽然否定了这个迁都的可能性,但是这个想法,却在胡忧的心里,保存了下来。现在不可能,不带表将来也不行。也许有一天,能行呢……

    红叶,黄金凤和黄圣衣看胡忧在沉思,全都聪明的闭了嘴,一个个拿眼睛看着胡忧,心情也随着胡忧脸上表情不断转变而变化。直到胡忧的脸上,重新出现了笑脸,她们才又若无其事的继续聊天谈笑。

    这就是聪明的女人,她们不会在胡忧的面前,显摆什么。应该安静的时候安静,应该欢笑的时候欢笑,无论在任何的时候,她们都会给自己男人最合适的环境。不让他被吵着,也不让他闷着……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