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余香》

南朝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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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一根火柴,将慵倦的夜点亮,吐出一缕烟,飘向半掩的窗。你纵身跃入酒杯,梦从此溺亡”

    从第一句歌词唱出来的时候,就已经营造出了一种感伤的意境,把听众的情绪勾住。

    “快将尘埃掸落,别将你眼眸弄脏,或许吧,谈笑中你早已淡忘。而我在颠沛中,已饱经一脸沧桑。思念,需要时间,慢慢调养”

    自然而然的副歌部分,充满了诗意的歌词直击心坎。

    赵自若听得无比仔细,不愿意漏过一个字。

    “往日记起来,暂能慰藉心肠;详尽来回首,才忽觉是荒唐。别惦记岸边垂的杨,你白色衣裳,只是发间的雨,想来仍留余香”

    酒吧突然变得很静,静得只有那带着些许沙哑的歌声在飘荡。

    余香这首歌的旋律其实很平,很淡,没有什么复杂的转折变化,更没有高音飙歌之类。

    但正因为这种淡,犹如醇酒,经久愈香,耐得住品味,让人回味无穷。而且恰恰与归一酒吧的氛围契合,来静吧消遣的客人,大都来寻求一份宁静品味。

    如果换做是在闹哄哄蹦蹦跶的酒吧里唱余香,那肯定一点水花都没。

    “我唱完了,再次多谢大家的捧场。”

    陈立行起身鞠躬,背上吉他下台。

    八点钟了,第二位驻唱歌手等在那儿,正准备上场。

    这位歌手是个女的,叫做“安怡”,二十多岁的样子,齐耳短发,模样有点小端庄。她显然也听进去了,一脸羡慕地问道:“这首歌是你自己写的吗?写得真好。”

    “谢谢夸奖。”

    陈立行应了句,笑一笑,转到后台去了。

    赵自若醒过神来,这才发现自己刚才竟没有拿出手机录视频,心急地问:“谁?谁录了?”

    同学们纷纷摇头,一般时候,谁会把手机拿在手里随时随地录东西?谁知道陈立行唱得那么好?

    “呀!”

    赵自若有点抓狂了。

    苏元喜小心翼翼地说:“若若,他不是你乐队的主唱嘛,想再听,叫他唱就好了。”

    “是呀,差点忘了这一茬。”

    赵自若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心里已经打定主意:今晚要去胡同,让陈立行再唱几遍这首余香。

    几遍?

    起码十几遍啦!

    这家伙,到底怎么回事?冷不丁又拿出一首这么好听的新歌。

    那么,他到底写了多少歌?

    苏元喜眼勾勾看着她:“若若,你变了。”

    赵自若眨了眨眼睛:“我怎么变了?”

    “以前你喜欢的是那种嘶吼的带着金属性的摇滚,现在怎么喜欢上这种感伤的歌了?”

    “呵,那是你对我了解不够,其实我什么歌都听,只要是好听的。”

    赵自若振振有词。

    “是吗?”

    苏元喜表示怀疑,不过刚才陈立行唱的,的确很好听。听完之后,有一种想再听一遍,甚至单曲循环的感觉。

    夜间的燕京,车水马龙,好像一台庞大的机器,运转不休,永远不会停下来。

    白云大酒店,三楼宴客厅,郭瑷坐在包间内等待着,神色渐渐不耐。

    又过了好一会,约好的客人终于来到,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脑门光亮,肚子微凸:“哎呀,路上堵车,来晚了,还请郭总恕罪。”

    郭瑷脸上带着公式般的微笑:“岳先生客气了,我也是刚到一会。”

    男人一摆手:“叫岳先生就生分了,给面子的,唤声‘刚哥’就好。”

    “好,刚哥,你请点菜。”

    刚哥拿着菜牌,点了几样,嘴里说道:“其实应该到你的酒吧里去谈,那样最好,不过近期真得太忙,只能就近选到白云来了。”

    郭瑷说:“没事,哪儿谈都一样。”

    刚哥咳了一声:“好,郭总不但长得漂亮,人也大气。既然如此,我就打开天窗说亮话了。乐队在月底能够腾出一天的档期,唱一场,十万。”

    “十万?这价格有点高了吧。”

    “呵呵,郭总,你应该知道我们别针乐队的情况,现在的行情,只高不会低。实话说,这已经是友情价了。不是你的面子,乐队都不怎么愿意到酒吧去唱的了。”

    刚哥慢悠悠说道。

    郭瑷默然了。

    别针乐队原来只是一个地下乐队,曾经在归一酒吧驻唱过一段时日。但在今年年初,乐队的一首爱是一剂药突然走红,流行起来。

    不管是歌星,还是乐队,主要都是靠作品说话。有了作品,才有名气。

    有了名气,也就有了市场。

    酒吧的市场生意,竞争激烈,除了本身的硬件因素,还很讲究音乐人文加成,有水准的驻唱能增加回头客的数量。除此之外,还得不时举办活动,搞搞气氛,提高名气。

    搞活动的不二法门,便是请圈内有一定名气的歌手乐队来表演。

    这等于是举办一个小型的线下演唱会了,能够吸引不少新客来消费。

    普通的驻唱好找,但有一定名气的歌手,而或乐队,又要具有性价比的,可就得费一番周折了。

    整个燕京,上档次的酒吧为数不少。相比之下,无论规模还是名气,以及地理位置,归一酒吧只勉强算是中档。

    酒吧的生意马马虎虎,节假日还好,平常时候客流量着实上不去。

    所以郭瑷想请突然火起来的别针乐队来酒吧唱一场,但没想到对方的行情涨得那么厉害。

    这钱她倒给得起,关键在商言商,不具备性价比的生意划不来。其实别针乐队的火,也就相对而言,真正论起流量,可能还比不过乐坛上的三线歌手呢。或者请那些过气的明星来表演,差不多也是这个价。

    别针乐队的经纪人刚哥喝着茶,斯条慢理道:“郭总,如果你真得想让乐队去唱,请尽快确定下来,外边还有好几家在邀请呢,实在是忙。”

    正说着,手机响,拿出来接,听了几句,眼睛亮起来:“花田音乐节?要请乐队去当特邀嘉宾?有档期,必须有好!好!好!”

    他激动得脸都红了,挂了电话,站起来道:“郭总,这个对不住了。刚才花田音乐节的组委会打电话来,邀请乐队去表演。你知道,那可是国内排得上号的摇滚音乐节,乐队根本拒绝不了。我得立刻赶回去,叫乐队做好准备,去酒吧唱的事,只能看下一次机会了。抱歉。”

    说着,转身就走了出去。

    郭瑷坐在那儿,一手扶额,叹了口气。就在刚才,思考一番后,其实她已经意动。没想到又出了这一档事,根本没给她讨价还价的机会。别针乐队上了音乐节,以后的行情恐怕又得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