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咸阳

末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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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是一种非常奇特的物种,理智约束着他们的行为,感情决定着他们的行动,但如果跨越过这条界线之后,就会变得没有下限。

    黑之魔女赢书雪就是一个很好地例子。

    半夜三更来到庄明歌的房间,显然是在图谋不轨。

    听到庄明歌的询问,赢书雪的心脏砰砰砰的剧烈跳动起来,口干舌燥,她抿了抿嘴唇,深吸一口气,然后吐出来。

    “是这样的,庄明歌大人,实际上我有一件事情想要麻烦你。”

    “有什么事情不能明天再说吗?”庄明歌不理解她为什么非要现在找自己说。

    “这种事情只有在晚上才可以。”赢书雪强忍着羞意说道。

    “什么事情?”

    “我……我想要庄明歌大人的种子!”

    庄明歌不由哎了一声,如果他没有领悟错意思的话,黑之公主赢书雪是想要和她啪啪啪了。这种突如其来的展开到底是怎么回事。

    以庄明歌的眼光来看,黑之魔女赢书雪确实是一位难得的美人,而且还是位知书达理的公主,虽然第一次见面时她突然扑上来说要自己宠幸她什么的有些古怪之外,其余的都可以说是一位非常出色的女性。

    这样出色的女性对自己投怀送抱什么的,确实在一定程度要满足了庄明歌的虚荣心。

    所以在她提出要和自己啪啪啪的时候,庄明歌确实心动了。

    但他很快就意思到,对方之所以和自己啪啪啪,只不过是想要自己的种子而已。

    自己体内白色的液体。

    根本没有感情这种东西,而没有感情的啪啪啪仅仅是跟动物相似的交配,自从体会到了和摩黛丝提的火热交融后,庄明歌对于这样的行为下意识的有了抵触。

    在脱离了童贞之后,庄明歌曾经有过决定,至少。和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啪啪啪才行。

    但自从和摩黛丝提有过这样的交流,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龙骑士之后,这种行为对于脱离了童贞之身的庄明歌有着太多的吸引力。

    啊啊啊,那种美好的感觉如同升天一样,全身都颤栗的快感令庄明歌难以忍耐。

    不过既然对方送上门来了,就稍微品尝一下吧。

    于是他伸出手将站在床边的黑之魔女拉了过来,同时鄙视了一下自己的节操,然后一口气将黑之魔女的衣服全部趴下来。幸好对方已经有了准备,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睡意,十分方便庄明歌下手。

    “那个……庄明歌大人,我还是第一次。所以……”

    “安心吧,我会温柔一点的。”

    说完这句所有男人都会说出的台词,庄明歌挺身进入了黑之魔女的体内。

    ……

    于是第二天快要早上的时候,感觉自己肚子里被灌的满满的黑之魔女在所有魔女都没有察觉的情况下,离开了庄明歌的房间。

    她之所以将自己的身体交给庄明歌,无非是想要获得庄明歌的血脉而已。

    始祖魔女去世后,第一个决定的魔女不是别人,正是她的女儿。

    也是大秦帝国的第二位天子。

    这位天子不论是文治武功都不逊色于其母,刚刚觉醒力量就抵达了白银巅峰。而后一年内成为了黄金魔女。

    其血脉之优秀,令无数魔女垂涎三尺。

    作为男性魔女,哦不,是魔法师的后裔,也许对方的儿子也会更加的可怕,对于岌岌可危的大秦王朝而已,可以说是无上的福音。

    这才是黑之魔女的最终企图。

    即使自己生下来的不是儿子。而是女儿,也可以想象集合了魔法师和魔女血脉的女儿,是何等的优秀,说不定又是一位黄金魔女。

    所以她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才会夜袭庄明歌,从而做出这样的事情。

    只不过以为会被拒绝的赢书雪没有想到对方居然如此轻易的同意了,虽然刚开始有些痛苦,但之后确实享受到了和以往完全不同的快乐。

    为了确保自己能够怀孕。赢书雪觉得今后的几天夜里,无比要和庄明歌进行一次次的亲密交流。

    同一时间,早上醒来后的庄明歌充满了沮丧。

    仅仅是被诱惑了一下就失去理智和黑之魔女啪啪啪了,庄明歌十分鄙视自己的理智,顺便也问候了一下自己失去的节操。

    虽然感觉很爽,和自己人形自走炮的愿望也十分吻合。但庄明歌发现自己没有意料中的高兴。

    这种事情果然和喜欢的人做才会觉得高兴吧,如果今夜她再来的话,就拒绝吧。

    庄明歌下定决心的想到。

    今天搜索了一天没有发现楚青丝的踪迹后,临近晚上的时候,庄明歌决定再一次使用魔法确定楚青丝的位置,虽然明知道有其他的存在干涉庄明歌的魔法,但庄明歌还是抱着一线希望使用了这个魔法。

    意外的,庄明歌十分顺利的通过魔法找到了楚青丝的位置。

    居然是在一艘轮船上。

    因为四周都是大海,所以庄明歌也无法判断楚青丝到底在什么位置,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自己千方百计想要找到的人,居然离开了亚特兰蒂斯。

    庄明歌顿时有一种以头抢地的冲动。

    施展完魔法后,庄明歌双眼无神的躺在床上,就在这时,房间的黑影中突然走出了一个穿着黑色蕾丝睡衣的女人。

    黑之魔女赢书雪不但可以操控黑影,还可以在黑影里移动,这这种奇妙的力量也让她的名字传遍了世界各地。

    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会被称为黑之魔女。

    看到庄明歌沮丧的摸样,赢书雪微微愣了一下,走过去躺在庄明歌的身边,“怎么了,庄明歌大人,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情了吗?”

    “没什么。”庄明歌说。

    黑之魔女很想要说一句“如果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情,我会替你分担”之类的话,但回头一想两个人根本没有那么熟,虽然已经发生了亲密的关系,但这也只不过是交易而已,和感情无关。

    庄明歌也没有特意解释,抱起赢书雪,双手熟练的在她的身上抚摸起来……

    第二天早上,在此被灌的满满的赢书雪悄无声息的离开了庄明歌的房间。

    觉得自己已经堕落的无可救药的庄明歌再次鄙视了一下自己的节操,然后召集所有人,准备离开亚特兰蒂斯。

    “我已经通过特殊的方法查明了,青丝姐离开了亚特兰蒂斯,所以我打算离开亚特兰蒂斯,去寻找青丝姐,另外,兰姐……”

    庄明歌转头对战在自己左手侧的女子说道:“请通知欢乐嘉年华,如果遇到青丝姐,告诉青丝姐我没有死。”

    “好的。”李兰点了点头说道,她随即离开和自己的同伴进行汇合。

    当天早上,上午十点,庄明歌和赢书雪离开了亚特兰蒂斯。

    赢书雪邀请庄明歌前往大秦王朝的皇宫一行,务必和自己的母亲赢若尘见面,庄明歌点头答应了下来。

    和人家的女儿啪啪啪之后,转身就走这种无情的事情,庄明歌还做不出来。

    而且双方都没有想到在这种事情上负责,就当做是一夜情。

    走的时候,庄明歌做的是赢书雪的专机。

    洁白色的飞机在天空中行驶了几个小时后,降落在了大秦王朝的帝都——咸阳!

    这里是大秦王朝的心脏,世界第一的国际化大都市。

    不管是经济,文化,旅游,都是世界第一。

    大秦王朝在这里经营的数千年的时光,将这里打造成了最繁华的大都市,不但是大秦王朝的心脏,也是世界的心脏。

    庄明歌从飞机上朝下方张望的时候,立即被这座繁华的都是给震惊了。

    林立的高楼,绿色的植被,形态各异的建筑,干净整洁的街道,美丽的公园,密密麻麻的人群,还有一座座高楼大厦悬浮在天空的通道,华丽的立交桥,古韵盎然的宫殿……不愧是世界第一的大都市。

    超越了庄明歌想象的地方。

    与之一比,庄明歌所在的世界的一些都是,什么纽约,伦敦,东京什么的,简直弱爆了。完全不是一个等级的档次。

    现在呈现在庄明歌面前的咸阳,宛如一座超科幻的未来都市。

    悬浮在天空的轨道,疾驰的列车,在固定虚空航行公交车,以及行走在地上,打扫垃圾的圆筒形机器人……

    庄明歌完全没有想到,除了魔女之外,这个世界的科技居然如此的发达。

    连机器人都搞出来了。

    这里就是……咸阳!

    从飞机上走下来后,一股淡淡的轻风吹拂而来,没有一丝的灰尘,十分清澈的风,令人心旷神怡,虽然大力发展了科技,但并没有忽视环境,不愧是大秦王朝的心脏。

    庄明歌漫步在干净整洁的街道上,朝着大秦王朝的皇宫方向走去。

    赢书雪曾经邀请庄明歌一起坐车,但想要近距离观看这座城市的庄明歌谢绝了,并且表示独自一个人走走。

    赢书雪考虑再三,决定派遣一位咸阳本土的魔女,替庄明歌介绍这座城市。

    庄明歌也没有拒绝。

    于是赢书雪就让自己的侍女,同时也是一位魔女的女孩子成为了庄明歌的向导,名字叫做——花木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