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杀人者不是我

真·狼魂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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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宫伯玉。

    他是何人?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他是一名胡人。

    换言之,北宫伯玉是属于生活在西北草原上的少数民族。

    少数民族啊。

    在前世的和谐社会中,少数民族给广大汉族人民的印象是什么呢?

    其一,能歌善舞,基本上每个少数民族都具备了,汉人反而大部分都不具备此项技能;

    其二,服装饮食异于汉人,因此才有前世的中华美食之邦;

    其三,各项政策有特殊优惠。譬如子女高考降低几十分,可以无视计划生育,考研报名不需排队,录取也会大幅降低分数线,各行政工作单位予以照顾等等。

    第四,还有喜欢搞分裂的,内患虽小,猛于虎也。

    这是和平时期我们对他们的认识。

    却往往忽视了异族的剽悍。(此异族指的是针对汉末而言)

    凶暴而且野蛮,残忍极其嗜血。

    这大概是中原地区对他们的描述。

    羌胡鲜卑,在中原人民的心目中无不五大三粗,各个如同恶煞下凡,袒胸露ru披头散发,生吃人肉大碗喝血,所到之处如蝗群过境寸草不留,远比黄巾贼凶猛的多。

    西北贫瘠,除关中平原算得上肥沃,其余都是茫茫草原,不宜耕作,仅能放牧,因而骏马牛羊极多,不论胡汉,大多以此为生。

    西北的民族,完全可以称作马背上的民族。

    弓马娴熟?笑话。

    臂开千石百步穿杨?虎背熊腰力能扛鼎?嗯,勉强可以形容这个民族。

    北宫伯玉便是这民族的领袖之一。

    我呢?

    不足十岁的少年。

    一米二三的个头,一身细皮嫩肉。

    文采……那叫一个出众啊!诗经勉强学过六首,离sao记过一段,论语学过20则,还能记得大半;秦汉貌似只会那几句“匈奴不灭何以家为”和“使我妇女无颜se”,魏晋南北朝,曹孟德诗词中学时必备三篇《龟虽寿》、《观沧海》、《xxx(突然给忘了)》,还有他儿子曹植著名的七步诗;然后唐诗三百我足足能背下二三十篇,宋词一千我也能吟出十七八首,元曲未知我也能哼哼几句窦娥冤和铜豌豆,明清小说勉勉强强也能默出三四本的大纲,近代文人虽然不多,鲁迅朱自清总能念出两篇必备科目,毛爷爷著作浩瀚至少我也背过四五篇诗词和纪念xxx等,这叫一个才高八斗满腹经纶啊,旷世之才被淹没了。

    武艺……刚刚涉猎,正在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中,最jing的就是骑骑小马拉拉短弓sheshe小箭。

    以我这身本事来杀这个剽悍的少数民族,我当然采取最保险的方法。

    以己之长攻彼之短。

    虽然我没认为这是他的短处,但攻其不备总是对的。

    那只小箭已飞she而出,笔直得向北宫伯玉的背后插去。

    我当然不会向很多nc武侠片里拍的那样,刚放完招就眼巴巴跑过去看看到底杀没杀死敌人,而是先找个人堆藏起来。

    箭已呼啸而至。

    我紧紧盯着那枝短箭,看着它she向北宫伯玉宽厚的脊背。

    仅有半尺。

    北宫伯玉忽而转身,右手五指箕张,看似随意地往一旁一抓。

    我全身骤然打了个哆嗦。

    箭在他手中!

    这是传说中的武功?

    还是我眼花?

    北宫伯玉仰天而笑,嘴脸已有癫狂:“马腾马腾!老子以为你够乖,原来也不是条好狗!汉狗狡诈,没有一个可以相信!只是怎么这么蠢!这种弓术也能杀人?!”

    他随手一撇,几十步外的一名士卒已应声中箭。

    我忍不住蜷缩起来,胃里一阵翻涌。

    此时此刻,哪里还有勇气让我再she一次?

    “喝啊!”北宫伯玉忽然一怔,来不及扭头便从马背上跃起,一枝长箭已贯入左腿关节之处。

    尚未落地,身后已有马蹄声。

    正是我那事先死活不同意的老爹马腾。

    she箭之人,却是他身后的副手,庞德的老爹:庞翼。

    老爹与他距离本近,此刻二话不说,早拎起手中长枪,纵马向北宫伯玉刺来。

    北宫伯玉踉跄着落地,一手拔出长箭,大怒而骂:“马腾贼狗!你敢害我!”他的嘴角因拔箭的痛楚而略微扭曲。

    马腾仍未开口,快马一鞭即至,长枪毫无花巧刺入了北宫伯玉小腹。

    北宫伯玉无法动弹,腿上箭创之中尚在向外‘突突’涌着鲜血。

    任由马腾的长枪自上而下的贯穿。

    马蹄不停。

    径直奔到几百羌胡士卒面前。

    长枪插在北宫身中,鲜血滴沥数十步之远。

    老爹缓缓勒马,猛然将长枪一抖。

    北宫伯玉仰天摔下。

    小腹之处一片血肉模糊,大肠小肠落玉盘。

    羌胡士兵攥紧武器。

    老爹竖起长枪。

    “愿意再回到草原继续四处劫掠的,回去;愿意追随我马腾的,留下,饷同汉兵,我必待之如亲族。”

    羌胡士卒动也未动。

    老爹举枪的手臂也一动不动。

    我尚未落下的心继续向上悬着,莫非他们要为北宫报仇?

    “马大人……”羌胡士卒中有人当先而出,“想通汗饼是啥饼?”

    他身后的族人都是一脸好奇。

    ……

    我看不到老爹的表情,想必他此刻必然十分愉悦吧:终于遇到一群比自己还文盲的人了……

    “咳,”一旁的庞翼叹了口气,催马走上前来,老爹也顺势收回了高举着的长枪,然后由庞翼解释,“你们如果肯留下来,我们给你们的待遇,将会和汉人士兵完全一样,而且马大人会将你们看做他自己的亲兵,你们留在武威郡,至少不用再像往ri一样担心吃饭问题,也不用提心吊胆的生活。怎么样?”

    我暗自摇了摇头:庞叔叔看起来是个文化人,原来也不行啊,对付少数民族,除了要保证他们衣食无忧之外,还要给他们想要的权利什么的,这些士卒都是如狼似虎之辈,往ri里都是打家劫舍的干活,一次搜刮至少也能赚上数年生活费,你要按照军中普通士卒的待遇收留他们,他们怎么可能答应!

    对面几百匹马扭过头来,围聚在方才说话那人身后。

    “马大人,我们跟你了。”那人咧嘴叫道。

    “回姑臧后由庞郡丞替你们安置住所及编制。”老爹示意庞翼领着这些新到士卒先回姑臧。

    而后庞德马岱都跟着大部队回去了。

    我本来也要一起走的,只是老爹却一声不吭紧紧截在我小马之前。

    “爹?”我瞪了他一眼。

    “你知错了吗?”老爹一捋短须,亮出气势。

    “孩儿错、错在哪里?”我佯作不知,陈恳地请教长辈。

    “哼!”老爹重重地发了声鼻音,“你错在平ri不用功练武,第一箭白白浪费!”

    “我……”我承认我有罪,我急忙坦白从宽,“是是是,若孩儿勤加用功,定然能先使北宫贼人受伤,而后爹爹上阵就容易得多了!”

    老爹一吹胡须:“区区北宫伯玉,即使没受伤老子也能一枪解决了他!”

    “是是是,爹爹英明神武,勇冠三军。”我一看自己又没事了,连续将不值钱的马屁拍给了老爹。

    “不过你这箭法也太差了!”老爹丝毫不为阿谀奉承之词所动,“以后要注意了,身为我马腾的长子,岂能如此!”

    “谨遵父亲教诲,孩子ri后定然加倍努力。”我知道我不对,于是低头发誓,就像广大小朋友小时候对父母的承诺一样。

    我以后一定好好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