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七五章】夺魄宝珠

凡小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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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又要回到十五年前。

    那时候,李青还没有死,格雷福斯还是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不时来往于艾欧尼亚和比尔吉沃特之间,做做雇佣兵的活儿。

    骨子里格雷福斯就是个不太闲得住的人,他很喜欢四处去逛,而艾欧尼亚恰好可以满足他的这种性格,只因为艾欧尼亚是一座满是山峦的小岛。

    这里的每一座山都连着另一座山,交叠起伏连绵成一片网格般的脉络,每一座山都灵秀动人,很多山中更是有高人隐居,或是有着奇花异草,珍禽异兽。

    不过,这些格雷福斯都没怎么遇到过。

    即便如此,他还是很喜欢在艾欧尼亚的山中四处闲逛,即便只是吹吹山风,闻闻草木清新的香气,听听花间鸟语,他都觉得惬意的很。

    格雷福斯借宿在李青居住的寺院,寺院里只有李青一个修行者,据说是因为人们都很敬重李青,所以为他单独让出一个住所,但也有人说,李青有着非常可怕的过去,他为了洗脱自己身上的罪孽才来到艾欧尼亚修行,这种说法虽然不是主流,却也不算很少。

    再加上艾欧尼亚是崇尚和平的民族,李青却一直主张应当建立艾欧尼亚的防卫军队,并且时刻警惕提防外敌,这样的观点矛盾让他很难得到大部分僧侣的认可,等于是不自觉的被孤立起来。

    当然,孤立李青的对象不包括格雷福斯,对年轻的枪手而言,李青是一个非常有型的朋友,他智勇双全,还有着英俊潇洒的相貌,格雷福斯甚至相信,如果李青愿意离开寺院进入凡尘,他会成为一个极其受女孩子欢迎的男人。

    李青是格雷福斯的朋友,同时也是一位优秀的僧侣,每天早晚,他都会在寺庙中用很长的时间做早晚课,冥想,练功,格雷福斯对这些当然不感兴趣,李青做早晚课时,他往往就会出去随便转转。

    那一天同样也是如此。

    李青做好早餐,把格雷福斯叫醒,便去做早课,而格雷福斯自己对着锅吃了一碗热的玉米粥,又吃了一盘炒蔬菜,看看寺院的院场上专心打拳的李青,决定今天还是出去看看。

    往常,他进山的时候都走的很少,往往是走上一个半个小时,就开始慢慢往回,恰好李青做完早课,他也能回到李青的院子,和李青聊聊天、下下棋或者切磋切磋。

    这一天,格雷福斯却决定多走一点。

    在这里呆久了,实在是觉得有点太闷了些,周围的山也被自己走烂了,格雷福斯觉得他想去自己没有去过的地方。

    他决定往东边走,李青曾经说过,东边是艾欧尼亚的古战场,当年,艾欧尼亚两个部落势力分裂,就是在古战场上交战,直至一方全军覆没,另一方才算宣告胜利。

    作为一个男人,对这种东西当然会感兴趣的,格雷福斯几乎立刻就决定自己要去古战场看看,可是之前每次却在临走时就忘了这件事。

    既然这样,什么时候想起了就干脆立刻去做好了,格雷福斯这样想着,也并没有怎么准备,轻装便走进了山。

    格雷福斯没有带水,也没有带什么食物,不过这其实问题不大,艾欧尼亚被海环绕的同时,淡水资源也是令人感到意外的丰饶,艾欧尼亚的每一座山里,都有清泉、飞瀑和急流,泉水甘甜清冽,完全可以拿来痛饮。

    吃的也是同样,这里野花野草野果都很多,而更吸引格雷福斯的则是野兽。

    为了尊重李青的习惯,格雷福斯呆在艾欧尼亚时从不吃肉,不过这不意味着他不馋肉,李青倒是没有要求他,可格雷福斯自己觉得在李青面前烤肉也很奇怪。这也是他总会回到比尔吉沃特的原因,连着吃几个月的素,他不但丝毫不能习惯,而且馋肉馋的简直要发疯,每次去比尔吉沃特,他几乎都要醉死在饭馆里。

    如果能进山,他当然不会介意抓一只野兔来现烤。

    再说,李青也知道自己不会闲逛,想必不会多想什么。

    总而言之,格雷福斯毫无顾虑的进入了艾欧尼亚的群山,这倒不是一个莽撞的举动,这里的山脉之间村庄星罗棋布,环境也很好,可以说随便一处地方,都是宜居之所,格雷福斯这样有丰富生存经验的人,不管在哪儿都能过的相当好。

    他一路向东,在这一天的下午时分,到达了古战场。

    越靠近古战场,格雷福斯便越感到那种压抑的气息,空气中仿佛都带着肃杀与悲凉,似乎是战死的将士们灵魂依然在哭泣,格雷福斯自己感觉周身一阵凉意。

    古战场是在山谷之中,格雷福斯站在山顶上,俯瞰着古战场,被那种大气、雄浑而朴拙的古意深深震撼,地上依旧残留着一些依旧锈蚀的看不出本色的武器,但是荒草也早已丛生,似乎用不了多久,这片古战场就会荡然无存。

    格雷福斯从山谷的一侧沿着盘山道下行,他打算绕到古战场中,在这里虽然可以感觉到那阵气场,却终究还是太远了,如果能亲自站在曾经的古战场里,想必更是一番完全不同的体验。

    山道贴着古战场的边缘一侧,格雷福斯往下走着,发现右手边有个山洞。

    格雷福斯往右看了一眼。

    后来叙述这段故事时,他总会对天发誓,自己当时只随便看了一眼,而且什么也看不到。

    就在格雷福斯转头准备走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一声异响,那声音仿佛是铃铛,很突然,却不难听,紧接着,格雷福斯就觉得自己浑身一震,整个人仿佛都轻飘飘的。

    愉悦,无比的愉悦,这就是格雷福斯后来的形容词。

    思想是紧张的,大脑却放松下来,连带着控制身体的动作,这件事很矛盾,可确实格雷福斯当然就是这种感觉。

    他轻飘飘的走着,感觉身上有点燥热,整个人似乎都要飞了起来,一切不愉快,哪怕是最细微的一点,都被完全忘却,他甚至愉快到露出了一丝微笑。

    意识深处有一个声音大叫着危险,可很快这一点意识就被愉悦吞没。

    格雷福斯带着微笑愉快的走进了山洞。

    第一眼,他就看见了一个很美很美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