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伟大的梦想

东海一虾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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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如此,开来我还要在这烟雨城中逗留一段时间了,见识一下你说的那烟雨飘渺的意境。”

    星辰听到庄飞云的解说后,也对着即将到来的雨季的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决定留在这烟雨城一段时间,既然这飞云星上有着如此有趣的地方,不留下来见识一下那可就是自己的损失了。

    “哈哈!兄弟肯定不会后悔这个决定的。”庄飞云又喝了一杯清风酒,眉头不由得一皱道:“哎,时节不对,这清风酒喝起来也不是个味道,店家!将你们酒楼里的火烧云全部搬上来,老子今天要和星辰兄弟不醉不归!”

    到底是元婴期的修真者,就算是没动用真元力也有一副好嗓子,没一会楼下的店伙计就满面笑容的抱着两个硕大的酒坛走了上来,顺带还十分机灵的捎上了两个大腕,火烧云这样的烈酒谁还会用小酒盅来喝。

    庄飞云接过店伙计抱上来是酒坛,一掌拍去上面的封泥,然后将之放到了星辰的面前,同时接过另外一坛说道:“哈哈,兄弟只尝过了那清风酒,其实这听雨楼当中的火烧云也是一绝,不同于清风酒的轻柔,火烧云可是刚猛的很,最适合我们男儿之间的豪饮,先说好了,不许用真元压制酒意。”

    星辰从酒坛的封泥被打开的时候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味,知道这火烧云是难得的烈酒,当下也不客气,抓起了一旁的大碗,直接将之满上,而火烧云浓烈的酒味也扑面而来,大碗是浅白色的陶瓷烧制而成,让星辰奇怪的是这火烧云不像其他的酒水那样是透明色,反而是一种明红色,好像晚霞天空中的火云一般。

    庄飞云也将自己面前的大碗满上,然后将之端起,向着星辰说道:“来!老弟,一口干了它!”

    星辰也是哈哈一笑,将自己手中的大碗往前一递,啪的一声与庄飞云的碰在了一起,然后放到嘴边,一仰头,咕噜咕噜的将之一饮而尽,明红色的酒水顺着喉咙冲进了胃中,一股火烧一般的灼热之感随之散布到了全身,爽快无比。

    “呼!够烈!够猛!好酒!”

    星辰一口抽干碗中的酒水,赞叹一声,继而抓起一旁的酒坛继续将自己的大腕满上,而庄飞云也是面不改色的喝下了自己碗中的火烧云,眼神中满是笑意,有些感概的继续说道:“哎,修真了就是这一点不好,对世俗的凡物越来越缺少兴趣,就连原本美味无比的酒菜也渐渐变得食之无味,修为越高,反而觉得自己越发的没有人味了,也不知道是赚了还是赔了。”

    庄飞云的抱怨声让星辰不禁莞尔一笑,这样的修真者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居然埋怨自己变得不像人了,想也不想的就回应道:“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修为越高深体质就越纯净,世俗中的食物难免会有上一些杂质,这是身体本能的排斥,修真者享用食物也只是图个味道罢了。”

    “原来是这样,我说怎么自从修入了元婴期以后,这方面的念头就越来越少了呢,不过我听说在一些大型的修真星球上有着专门供修真者享用的食物,材料更是贵的吓人,都是些奇珍异兽,仙泉灵药,以后一定要去见识一下好好的享受一番。”

    星辰喝光了碗中的火烧云,听着庄飞云的话后,想起了离开门派的时候在师兄那里的胡吃海喝,笑着说道:“这些东西倒是有的,只要肯花费灵石,都能够吃到,以后老哥要是有空可以去仙缘星,也让小弟尽一下地主之谊。”

    庄飞云眉头一挑道:“哦?原来老弟是仙缘星的修真者,倒是让老哥羡慕的很啊,飞云星上没什么资源,就连门派也没几个,修真者大多数都是些散修,修为也高不到哪去,本来我修炼到了元婴期已经可以离开这里了,只是故土难离啊。”

    说完庄飞云又喝了一大碗火烧云,提起飞云星,好像是有什么心事的一样,星辰也不好多问,只是陪着对方一碗一碗喝着。

    “老弟,你说现在的修真界是怎么了?一片乌烟瘴气,为了一丁点的资源动不动就下手杀人,巧取豪夺,这与修魔者何异?在这样下去,修真界还算得上是修真界吗?”

    星辰心头一震,他没有想到这个刚认识不久的老哥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同时也想起了被他斩杀的七名圣符宗的修真者,为了几滴还没有见到的灵髓,就设计伏杀其他的修真者最后死在了自己的手上,现在的修真者修的到底是什么?资源?势力?还是自己心中止不住的**?

    庄飞云不知星辰心中所想,继续一边喝着火烧云一边说道:“修真者修的是心境,是道行,放不下心中的**如何称得上是有道修真,难怪现在的修真界能度过天劫的人越来越少,再强的法宝,再厉害的飞剑,挡得住雷劫的轰击,挡得住自己的心魔吗?”

    看着眼前这个普普通通的飞云星散修,星辰的心中却是泛起了滔天巨浪,不断的回响着庄飞云最后的那句话,再强的法宝飞剑,挡得住雷劫,挡得住自己的心魔吗?自己的门派消息甚广,自然知道这些年以来有着不少的修真者渡劫,但最后都是倒在了自己的心魔劫上面,在这其中不乏一些声名赫赫的修真者,他们有着强大的法宝和厉害的手段,抗得过老天,最终却可笑的胜不了自己,原因是什么,这位刚刚认识的老哥让他明白了些什么。

    “或许就像老哥说的那样,他们看不清,不,就算是看清了也不一定能放得下吧,毕竟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星辰的这句话也是有感而发,他刚来开门派只走了两个星球,就已经杀掉了八个金丹期的修真者,夜枭子不说,修炼人丹之法这样的存在被自己杀了算是便宜他了,而圣符宗的那几位更是死有余辜,自己要不是机缘好,说不定在就死在赤阳星的水潭里了,还是尸骨无存的那种。

    “身不由己?老弟说的不错,或许真的是身不由己吧,不过老弟你知道飞云星的由来吗?”

    听到庄飞云问起飞云星的来历,星辰微微一笑道:“怎么会不知道,七百多年以前飞升仙界的飞云道人吗。”

    庄飞云一拍桌子,神色激动的说道:“没错!就是飞云道人!老弟你知道吗,这位飞云前辈是老哥这辈子最佩服的人,不是他飞升仙界的修为,而是他的正直谦厚人品。”

    飞云道人的鼎鼎大名星辰自然是知道的,在整个修真界也是耳熟能详的存在,这位七百多年以前飞升仙界的大人物不是门派出身,而是一个人人都看不起的散修,但就是一样一位散修后来却在修真界中有着极高的人望,皆因他正直谦厚的人品和他交朋友的手段,在当时的修真界不论是化仙期的大能还是市井之中的贩夫走卒都有他的朋友。

    “哎,想当初飞云道人在修真界那就是一座丰碑,他正直的人品,谦厚的德行,让崇拜他的修真者不自觉的就学起了他的行为,那时候的修真界和现在相比可谓是天壤之别,他飞升仙界的时候,前来送行的修真者可以说将整个飞云星都占满了,千年难得一遇的盛事都不一定比得上。”

    庄飞云继续喝着就说道:“老弟你知道吗,其实老哥一直有着一个理想,就是想要成为像飞云道人的那样的人,不求有多高的修为,也不想万众瞩目,就是想凭借着自己的努力,改一改现在的修真界着乌烟瘴气的风气,所以老哥就从这飞云星开始,广交天下朋友,不求人人都是和和美美,只要不在有人仗着自己的修为和背后的势力巧取豪夺,肆意妄为,老哥我就心满意足了。”

    星辰看着自己面前刚刚认识的庄飞云,在这一刻又好像重新的认识了一遍,端起自己的大碗说道:“小弟佩服的人不多,但是今天却又多出了一个,老哥,小弟知道你要做的事情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办到的,但所谓人多力量大,老哥要做的事情,算上小弟一份,说实在的,现在的修真者大多都是自大狂,稍微有上一点本事,脑袋都能仰到仙界去,天王老子都不放在眼里,以前在一颗星球上听到一伙修真者竟然自称仙族,真是自大到没边了。”

    “靠!仙族?!”庄飞云双眼一蹬,不可置信的说道:“听说过不要脸的,但是不要脸到这种程度也算得上是奇葩了,改天老弟一定要带个路,让老哥我也去见识见识‘仙人’的风范,老哥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见过仙人呢,尼玛!真他娘的长见识了。”

    两人一见如故,一些想法也是十分相似一番话下来顿生知己之感,只觉相见恨晚,你一碗我一碗的大口喝着烈酒,热烈的交谈着,而圣符宗的修真者也在满星球的追查着星辰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