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骑士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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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勃·斯威夫特,皮革商之子,斯威夫特家族最小的孩子,他上面还有四个姐姐。
他的出生全靠老爸在教堂许愿,如果下个孩子是男孩,他就让儿子当牧师,一辈子敬神。
两年后他的妻子再次怀孕,将鲍勃带到了这个大家庭。
皮革商后悔了,他的生意已有了规模,不甘心真送孩子去当个清心寡欲的修士。
他转而选了一种折中的办法,捐了大笔的钱给教堂,足以装上最时髦的彩色玻璃和尖顶,堵住了牧师的嘴。
至于大地之母那边,他送孩子进了教会骑士团,算是另一种形势的敬神。
皮革商老爸暗地里也看不惯家里五个女人把鲍勃宠上了天,“男子汉嘛,就要出去见见世面。”
父亲在马车上如是说,小鲍勃回头向挥舞着手帕的母亲和姐姐们告别,完全不懂男子汉的含义。
算起来,他都离家三年了,只在地母升天节回去过。
他先是跟着明斯克骑士,骑士牺牲后,闲了没几天便补了弗兰克的缺,成了大团长的侍从。
如今12岁的男孩已长成了15岁的少年,懂了很多道理。
他明白自家虽有钱,可照样被贵族看不起,又被平民妒忌,左右不是人。
家里唯一的希望寄托在他身上,只要鲍勃当上骑士,父亲就能摘掉暴发户的帽子,姐姐们也能找个体面夫家。
他最大的姐姐为了逃避嫁给父亲同行的命运,到了《圣典》不离身的地步,经常势要进修道院,吓得母亲再不敢接待媒人。
二姐也快到了出嫁的年龄,自从在舞会上看中了城里法官的儿子,一直可怜巴巴的痴等人家上门提亲。
写给弟弟的信里,都有了眼泪污损墨水的痕迹。
姐姐们的殷殷期盼,给了鲍勃非常大的压力。
少年潇洒的抛出了一枚银币,马童笨手笨脚的没接住,他没片刻犹豫的从泥水中翻出来,装进了口袋。
“给我们的马准备燕麦,不要喂角落里那堆枯草。
吃饱了给它们擦洗下,特别是圣骑士的白马,它得吃苹果,明白吗?”
鲍勃瞪着马童,确保他听进了每一句话。
当侍从之前,鲍勃在父亲的店里跑腿,学了些对付人的办法。
马童点头哈腰的牵着马走了,鲍勃瞪着旅店脏兮兮的门,原本的木质表面被某种黑色油脂盖住了。
他真不想在这种快要倒塌的破房子过夜,可连绵的阴雨并没给他太多选择。
少年叹了口气,庆幸还戴着手套。
他推开门立刻闪到旁边,为后面的女士们让路。
圣骑士一如既往的冷淡,精灵女子略微点头,算是感谢,全程跟他没有眼神接触。
法师边抱怨雨水淋湿了她的斗篷边往里面挤,恨不得跟圣骑士同时进去。
最有礼貌的,反倒是黑暗精灵。
修女掀开了遮脸的兜帽,对侍从微微一笑,红眼睛闪闪发光。
见修女露出了捉弄人的眼神,鲍勃知道他又看傻了。
赶在店里别的客人抱怨前,鲍勃关上门,把风雨也挡在了外面。
熙熙攘攘的旅馆突然鸦雀无声,鲍勃能听到狂风捶打门板,雨滴砸向屋檐,却听不到旅馆里客人的声音。
见顾客都是些男人,侍从瞬间明白了。
精灵已是绝无仅有,黑暗精灵很多人更是一辈子都没见过。
店主从吧台后走出来,肥胖的中年人在围裙上搓着手,脸上挂起了职业性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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