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县衙闹妖
鳖三则
清朝康熙年间,溧水城中有个贩货商人陈小二。
陈小二的妻子李氏,甚是憨蠢。
某天,她在集市上买了一只大鳖,准备带回家中做汤,孝敬婆婆。
经过秦淮河边时,李氏以为鳖渴了,于是把鳖放到秦淮河中喝水。
大鳖一入水,便潜入河中游走了,李氏于是把鳖弄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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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康熙年间,溧水无想山中有处天池,里面有许多三足鳖和鱼,这些三足鳖和鱼都能在空中飞翔,当地人称这种三足鳖叫能。
又清朝康熙年间,溧水城中有个富商,名叫某甲。
他和家中的一个仆人,得了一样的心腹病。
痛起来抓心挠肝,求治多处,也无法治愈。
后来,仆人死了,某甲剖开仆人的腹部,从中得到一只红鳖。
某甲用各种药物灌红鳖,红鳖也安然无恙。
后来某天,一个朋友骑着匹枣红马来到某甲家中。
枣红马撒尿溅到红鳖身上,红鳖大为恐惧,将头和脚缩入鳖壳之中。
某甲见了,大为奇异。
于是试着取枣红马的尿灌红鳖,红鳖立即化为一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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