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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骂名留世(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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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刚刚上任没多长时间,就把严惩土匪作为他这个团练大臣的“团练”

方针。

在咸丰三年正月,他就向湖南各州县发出号令,要求对土匪、逃勇“格杀勿论”

咸丰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咸丰帝下旨,让张亮基、潘铎与在籍侍郎曾国藩共同处理湖南招募兵勇的事。

在咸丰三年正月初三,咸丰帝又下旨,说他日夜思考除莠安良之事,认为即使在匪徒多的地方,也是良民居多,作为封疆大臣,只有把恶心铲除,才能使人民不受伤害,从而让地方得以安宁。

浏阳、攸县等地的匪徒,也只有各署督抚认真查办,并与在籍侍郎曾国藩一道,参照地方形势,统筹办理才能最终剿灭。

所有这些都说明咸丰帝为剿匪一事忧虑万分。

因此,在咸丰三年二月十二日,曾国藩给咸丰帝写了一张奏折,即《严办土匪以靖地方摺》,在这篇奏折中,他系统地表述了对太平军要严刑峻法的观点。

由于在奏折中出现了许多几近残忍的话语来描述匪徒,让人看了触目惊心,所以咸丰帝在接到曾国藩的奏折后,看到曾国藩同他一样极为仇视造反者,便十分同意曾国藩的看法。

便批阅道:“办理土匪,必须从严,务期根株净尽。”

咸丰二年,曾国藩刚到省城时,抚臣张亮基从湖南以外的省份调来一千多名士兵,又在湖南本地招募了一千多名勇士,来共同防御起义军。

不久便收复了武昌,长沙的形势也得以缓解。

曾国藩与张亮基、潘铎共同商议计策。

将留在云南、河南的士兵撤回,在招募的士兵中,挑选勇敢善战的留下,总共留了三千多名勇兵,已足以用来防守。

为进行团练,捐钱敛费是必要的,但实行起来又特别困难。

如果并村结寨,筑墙建碉,多制器械,广延教师,招募壮士,以进行常规训练,需要花费很多钱,因而民众很不乐意;但如不并村落,不立碉堡,不制旗帜,不募勇士,虽然住的分散,但很容易聚集,干活的农具就可以用来作武器,这样花费少,民众特别喜欢。

于是曾国藩便采用了第二种方式,不但省钱省力,也让百姓深受鼓舞。

清朝地方团练民兵

面对强大的太平军和软弱的清政府,时任团练大臣的曾国藩只有一面招募兵勇,一面与太平军作战。

湖南反朝廷势力较多是众所周知的事。

自从洪秀全带领的太平军进入湖南,天地会的人大多加入了太平军,还没有铲除干净,又出现了串子会、红黑会、半边钱会、一股香会,名目繁多。

曾国藩见这几年土匪横行,肆虐成灾,认为必须以严刑峻法来惩治他们,才能消灭他们的势力。

所以曾国藩准备冒着声名败落的危险,冲破一切险阻,联络各地的乡团,严惩匪徒。

曾国藩在省城办理街团,凡遇到游匪或者形迹可疑的人,便立即抓获调查,对那些抢掠结盟的,便用巡令旗,将他们正法。

并且在寓馆设立了审案局,派了两名委妥员,负责拿获匪徒,进行严刑审讯。

对平常的痞匪,如奸胥、蠹役、讼师、光棍,也是加倍严惩。

曾国藩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让心地善良的老百姓平平安安地种田度日。

他给湖南各州县绅耆写信,告知他们要把团练办好,对于“素行不法,惯为猾贼,造谣惑众者告之团长、族长,公同处罚,轻则置以家刑,重则置之死地!

其有逃兵、逃勇,经过乡里劫掠扰乱者,格杀勿论!

其有匪徒痞棍,聚众排饭,持械抄抢者,格杀勿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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