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走过的路不会白走(第2页)
大概是前世一无所有,所以对自己严格要求,别人做笔记用简体,她坚持用繁体。
久而久之,不仅会认,还会写。
这不值得一体的小技能在她走上社会后并没派上用场,没想到在这一世用上了。
天地玄黄,这不是《千字文》的开头么?
又巧了,她前世连《离骚》全文都背下来了,更别说小小的《千字文》。
看,走过的每一步都不会白走,哪怕是前世走过的。
“岁岁来,跟着阿爹念:天——”
“天——”
“下一个字:地——”
“地——”
“这个字念:玄——”
“玄——”
“最后这个字:黄——”
“黄——”
沈碧玉听着小女儿奶声奶气地跟着相公念字,抡棒槌邦邦邦砸衣裳,越砸越有劲儿。
她小时候虽然家里有点钱,但她爹娘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只让哥哥和弟弟念书,她和姐妹们只能眼巴巴瞧着。
长大了,一家人逃荒,爹娘要卖她和姐妹们,人贩子要挑的,识字的姑娘比不识字的姑娘贵,贵很多。
不识字的姑娘要是还不好看,贱卖都不一定买。
后来又结识了相公这样的人,她想无论男人还是女人,还是能识字念书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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