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十 天津教案(第10页)
回忆曾国藩的一生,他没有几件事不是做得违心的。
不想做官,但却一直到死都在做着;不想杀人,却是个杀人魔王,这样的一生实在让人感到悲哀。
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曾国藩此次杀害天津市民以满足洋人要求的处理方式,虽然各方人士都谴责他做得不对,他自己也愧悔万分,但从当时的历史条件来看,却收到了成效:实实在在地使一场战争归于平息。
所以,清廷非常满意曾国藩的处理方式。
因为在清廷最高统治者看来,中国人有的是,把几个“不安分”
的中国人除去,这并不是什么要紧事,而一旦把洋人惹恼了,清廷的统治就维持不下去了。
另外,很客观地说,在当时中国实力如此软弱的情况下,自不量力,对洋人采取强硬政策,我们也不能想像结果会是怎样。
就连当时和曾国藩势不两立的清流派的代表人物张之洞,当他在湖广总督任上面临同样的“教案”
事件时,采取的处理方式与曾国藩也没有两样,并十分后悔自己当初对曾国藩的指责,这件事就是最好的证明!
从六月初十日曾国藩到达天津算起,到九月二十日离开,总共不过一百零二天。
如果从接到处理天津教案的谕旨那一天开始计算,到八月四日改调两江总督止,仅仅七十天的时间。
在这一百零二天中,眩晕、腹泄、呕吐的现象曾一度出现在曾国藩身上,崇厚因此上奏总督病重,希望朝廷能够另派一名大臣,清廷乃着工部尚书毛昶熙和江苏巡抚丁汝昌到天津协同办理此事。
八月,又命李鸿章会同办理,并把曾国藩直隶总督的职务接替了过来。
曾国藩先后共逮捕了八十多名无辜的群众,于八月二十三日和九月十三日分两批结案,于是天津有二十名市民被杀,二十五人充军,同时将天津知府张光藻和知县刘杰交刑部治罪,革职充军,还以赔偿费和抚恤费的名义付给法国共五十多万两银子。
朝廷还令崇厚为钦差大臣,到法国去进行正式的道歉。
一场中国人民反教会的斗争,却招致了无数民众死于无辜和清政府的屈辱赔款。
同治九年年底,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曾国藩也已经重新担任了两江总督的职务。
他在给老部下李元度写信的时候,才更冷静地对自己在处理天津教案中的处境与教训进行了深刻的分析:
六月初旬,力疾赴津办理此案,众议分歧。
论理者,佥谓宜乘此机,与之决战,上雪先皇之耻,下快万姓之心,天主教亦宜趁此驱除。
论势者,则谓中国兵疲将寡,沿江沿海略无预备,西洋各国穷年累世,但讲战事,其合从之势,狼狈之情,牢不可破,邂逅不如意,恐致震惊辇毂。
鄙人偏信论势者之言,冀以消弭衅端,办理过柔,以至谤议丛积,神明内疚,至今耿耿。
这里,曾国藩痛苦地反省了自己“过柔”
的处理手段。
这种手段给他带来了“谤议丛积”
和“积年清望几于扫地殆尽”
的后果,他所付出的代价非常惨重。
以奕为代表的一些人组成了“论理者”
,包括李鸿藻、倭仁、翁同、李如松、宋普等人。
他们认为民为邦本,朝廷的统治一定不可以失民心,失民心则天下解体,可利用当今的民心,利用这个机会,把京城的外国使馆和头领都除掉,与外国决一死战,一来报了咸丰之仇,二来也是大快人心之事。
醇亲王奕在天津教案后的第二年正月二十六日,递上一封密折,再次把他的观点进行了系统地申明:“今夷务内常有万不可行之事,诸臣先向夷人商妥,然后请旨集议,迫朝廷以不能不允之势,杜极谏力争之口。
如此要挟,可谓奇绝。
去年崇厚出使,以及惩处天津府县,其明证也。”
他说:“欲复深仇(按,指咸丰帝对英、法联军之仇等),全赖各省民心,大吏筹措,而其权实操之于内。
即如上年天津之案,民心皆有义愤,天下皆引颈以望,乃诸臣不趁势推之于民以喝夷,但杀民以谢夷,且以恐震惊宫阙一语以阻众志,而不审度必不至此。
不但一时全局荡然,自然亦难望转机矣”
。
这些“论理者”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